关于印发《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》的通知 来源:新时代商会 时间:2020-05-10 阅读:830 财资环〔2020〕22号 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、计划单列市财政厅(局)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,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、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,内蒙古、大兴安岭森工(林业)集团公司: 为进一步规范中央财政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,财政部、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制定了《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》。现予印发,请遵照执行。 附件: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 2020年4月24日 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管理办法.doc - THE END - 微信扫一扫分享本页给好友 上一篇 《昆明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定》6月1日起施行 下一篇 云南省和昆明市应对疫情、稳定经济发展政策文件汇编(市...